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2018年07月08日 【健康号】 于靖     阅读 9334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强迫症的发生与发展

强迫症的平均起病年龄19.5岁,25%的患者在14岁前起病。男性起病年龄比女性早。少数患者35岁后起病。强迫症多为渐进性起病,通常为慢性病程,伴有症状的加重和缓解,儿童期或青春期起病的患者可能导致终生的强迫,然而40%可能到成年早期有所缓解。成人的症状模式较为稳定,在儿童中变化较多。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有关伤害(如,害怕灾难性事件、自身或所爱之人的死亡或生病,青少年中有关性)的强迫思维比成年人更多见。强迫症通常会因共病其它障碍而变得复杂。

约近半数患者在病程中的某个时期产生过自杀观念。高达1/4的患者有过自杀企图,共病重性抑郁障碍者自杀风险增加。

强迫症如果不治疗,会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及社会功能。


常见临床表现

A.  具有强迫性思维和/或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指:

1. 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如有关污染)、冲动(如刺伤他人)或表象(如有关暴力或恐怖的场景),大多数个体会引起显著的焦虑或痛苦。

2. 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和表象,或用其他一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指:

1. 重复行为(例如:洗涤、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计数、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机械的、不得不执行的。

2. 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情的发生以求反复确认;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 现实的连接(如对称的摆放物品以防止伤害所爱的人),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B.  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不能用其它精神障碍或某种物质的使用(如滥用的毒品、药物)来更好的解释。

 

强迫症对社会功能的影响

强迫障碍的出现会降低生活质量,导致高水平的社会和职业功能受损。患者会因回避那些能够激发其强迫症状的情境而严重地限制自我功能,如回避社交;因总是不能达到 “正确”而不能及时完成任务而导致失学、失业。因怕脏担心被污染而回避公共场所、包括医院以致延误躯体疾病的治疗。由于强迫所致,一些患者试图将规则和限制施加给家庭成员而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家庭功能失调。

提示x

您已经顶过了!

确认
''
|
于靖
主任医师
北京安定医院
精神科
1、成人及青少年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的诊断和药物治疗;... 更多
去Ta主页
Ta最近的文章 更多 |

热门文章

请选择举报原因
垃圾广告信息
色情低俗内容
违规有害信息
侵犯隐私、虚假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