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9年基本公卫大调整,这项工作可不再做了!!!
2019年09月06日 【健康号】 国敬芝     阅读 8850

导语

纸质档案取消,上报次数减半,这次调整太“燃”了!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解读。





此次《通知》明确表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服务形式做了一系列调整;以及加大了公卫服务人员的收入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新增19项内容

不限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

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明确资金和任务;其余16项工作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实施。



相关工作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新增内容为:

1、地方病防治工作

2、职业病防治工作

3、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4、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5、鼠疫防治项目管理工作

6、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工作

7、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8、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9、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

10、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1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

1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13、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14、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

15、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

16、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工作

17、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

18、人口监测项目工作

19、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表示,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要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



新增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



《通知》要求,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不得挤占国家项目经费。



疫苗接种增加“验证”

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量化线上服务工作量

《通知》中进一步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包括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均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



鼓励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预约挂号、在线健康状况评估、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用药指导等功能,提高群众对电子健康档案的利用率。



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减轻负担

纸质档案可取消

要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注重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清理基层机构反映强烈的报表繁多、多头填报、填报频次过多等问题,力争实现同类信息“只填一次”。



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并可向个人开放的地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2019年,将各地按季度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报送的项目进展数据,改为每半年报送一次。强化基层机构报表归口管理,新增报表须经上一级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审核后下发,杜绝重复下发、重复填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促进医防融合

2019年,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省份要积极推进转变服务提供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启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各地要将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作为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师资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部分信息化基础较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绩效评价与拨付挂钩

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减少现场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县(市、区)要落实对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制订绩效指标,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评价。利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拨付挂钩。



加大宣传力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统一向社会公开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在医疗工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本次服务方式的调整,也极大的减轻了基层医护人员负担。同时,在“高压”的监管力度下,基层医护的经费及权益会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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