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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瘫疾病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发育,如果不及时治疗势必影响到他们将来的入学、就业和社交。由于6个月之前的孩子,其大脑中枢神经功能尚未发育成熟,还处在迅速生长阶段。而脑损伤也处于初级阶段,异常姿势和运动还未固定化。由于这一时期脑的可塑性大,所以在这一时期治疗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小儿脑瘫越早治疗,效果越好。从医学角度上讲,任何一种治疗方式都有其适应症,也就是适合应用的范围。目前,各种治疗主要都是针对痉挛型或以痉挛为主的脑瘫,从治疗机理上讲,应该包括“解除痉挛、矫正畸形、康复训练”三个步骤。
步骤一:解除痉挛
目前来说,FSPR手术(即功能性选择性脊神经后跟部分离断术)就成为此类脑瘫患者治疗的首要选择。除此以外,暂时尚无其他更好的治疗手段能够达到有效的解除痉挛的目的。简单说,FSPR治疗脑瘫就是通过对脊髓神经后跟的处理,全面调整患者的肌肉张力,使痉挛肌肉的肌张力尽量接近正常状态。且可以长期、稳定、彻底地解决患者肌肉痉挛的痛苦,为其运动功能最大限度的恢复提供了前提条件。值得一提的,FSPR只是选择性阻断部分神经后跟纤维,而不会影响支配肌肉运动的神经前根及运动功能。
而具体的手术部位,可以根据患者具体病情而定:在腰椎部进行手术可解决下肢痉挛,在颈椎部进行手术可解决上肢痉挛。应在手术前针对每个患者不同情况作出包括术前评估、选择合适方法等,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同时在实施FSPR后也应坚持长期正规的康复训练,从而保证康复疗效。
当然,FSPR术也有其严格的适应范围:
1、痉挛型脑瘫或以痉挛为主的混合型脑瘫。
2、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3、年龄在2.周岁半以上,发育较正常。
4、肌力3级以上,肢体有一定的运动能力。
不适应进行FSPR手术的情况:
1、手足徐动、共济失调。
2、智力低下,不能配合康复训练。
3、严重的脊柱畸形。
4、严重的固定挛缩畸形。
5、有明显的脏器疾患,不能接受手术。
步骤二:矫正畸形
脑瘫患儿的组织病变是非进行性的,表现在肢体上的症状是肌力不平衡引起的肢体畸形,破坏了肢体的力线而产生严重的肢体功能障碍,所以进行一次性多肢体多部位的矫形手术,主要是让患者的肌力得到平衡,特别适合那些肢体已经发生挛缩和变形的患者,还有经过理疗没有明显效果的患者。矫形手术能将脑瘫患儿的畸形矫正得较为彻底,矫正肢体的整体功能很快恢复,一般一周时间就能明显见效。同时非手术部位的畸形也能因此而得到矫正。这是因为下肢畸形的患者为了使身体平衡,上肢被迫采用某种姿势,形成假性畸形。这种假性上肢畸形会随下肢畸形得到矫正后而自然减轻或消失。随着各部分肌肉(如眼肌)逐渐用力正常,斜视等症状也就随之消失,语言障碍也会进而好转。
需要记住的一点是,手术总体的原则是解除痉挛后再进行矫形。两种手术先后的次序问题是重要的,没有解除痉挛作为前提,矫形的效果是暂时的、不稳定的。另外,矫形手术之后要进行功能训练及康复锻炼。
步骤三、康复训练
脑瘫患者在术后进行各种康复训练也同样重要,应给予他们全面综合的康复治疗,包括:针对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运动训练和上肢作业疗法;促进语言和智力发育的语言治疗、音乐治疗、年长儿的特殊教育、文体治疗、感觉统合训练;改善脑组织营养代谢和对神经元起保护作用的药物(神经生长因子、神经节苷脂等);减轻改善肢体关节活动范围的中医按摩、水疗等。除此之外,还应根据患儿的年龄、功能障碍程度,必要的矫形器使用有助于运动功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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