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浅谈“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
2019年10月13日 【健康号】 山东省中医院肺病科     阅读 10173

吴鞠通在《温病条辨》“治病法论”节中云:“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指出了上焦病的治疗原则。

吴鞠通在《温病条辨》“治病法论”节中云:“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指出了上焦病的治疗原则。“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不仅是治疗上焦温病的原则,亦是上焦温病选药组方及中药煎、服法的准绳。

 

组方选药“非轻不举”

温病学家叶天士在《外感温热论》中说“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 “首先犯肺”是温热病的第一个阶段,既是卫分证,亦是上焦温病的一种证型。根据《内经》“因其轻而扬之”的理论,风热之邪袭卫犯肺,应以辛凉之药清解,疏透在表之热,清透在肺之邪。《温病条辨》言:“太阴风温、温热、冬温,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但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银翘散治温病邪犯肺卫,除发热微恶风寒,口渴之外,还可能有头痛、咳嗽、咽红或痛等症状。方中取荆芥穗、淡豆豉之辛味以散表邪,虽其性温,但配入大队清凉药中,“去性存用”,银花、连翘、淡竹叶、薄荷皆辛凉而质轻,轻清宣透,驱除在表在上之邪,牛蒡子辛平,清热疏风利咽,桔梗宣肺止咳,配甘草有清热利咽止痛之功,鲜芦根甘寒清热生津止渴。观全方其组方选药全用味辛质轻气薄之品,是“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的体现。

 

处方用量“非轻不举”

方剂中用药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其功效。病位不同,病种不同,药的用量就有区别。根据《中药学》中“升降浮沉”的理论,药物的升降浮沉趋向,除了与药物的气、味、药用部分、质地轻重有关外,药的用量大小亦影响作用趋向。就是说,同一味药,用量轻可上达向表,用量重可下降走内。如桑菊饮治太阴风温,“但咳,身热不甚,微渴者”,选药不但气味俱薄,而且方中“菊花一钱,桑叶二钱五分,杏仁二钱,连翘一钱五分,薄荷八分,桔梗二钱,甘草八分,苇根二钱”,可以看出用量之轻又如桑杏汤治“秋感燥气,右脉数大,伤手太阴气分者”,“杏仁一钱五分,桑叶一钱,沙参二钱,象贝一钱,香豉一钱,栀皮一钱,梨皮一钱”。方中药量最重的未超过二钱,足见其用量之轻。正如吴鞠通在桑杏汤方后的自注“轻药不得重用,重用必过病所”。

 

煎药时间“非轻(短)不举”

徐大椿说:“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一般滋补之药宜久煎,取其熟而停蓄。发散药、清热药、芳香药,则不宜久煎,取其生而疏荡,若失其煎药的法度,而方虽中病,必致无效。温病初起,邪在上焦肺卫,所选方药气味均薄,煎煮时间就宜短,若久煎则药性挥发,气味耗散,走表上达之力减弱,不能发挥治疗作用。所以吴鞠通在银翘散方后自注:“右杵为散,每服六钱,鲜芦根汤煎,香气大出,即取服,勿过煮。肺药取轻清,过煮则味厚而入中焦矣。”

 

服药方法“非轻(频、少)不举”

徐大椿说:“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此不可不知也。”温病邪在上焦者,宜频服,少服。频服者,使药力在上焦产生续集作用;少量服者,量少则质轻,质轻则如羽而走上,轻清升浮,药液入口下咽,使流连胸中,有利于邪从表从上解。亦正如《本经·序录》云:“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者,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卢绍庵《一方杜草》又为之发挥说:“病在上,频而少,食后服;病在下,顿而多,食前服。”

   

吴鞠通“治上焦如羽”的治疗原则,只适用于风热、燥热、湿热等邪袭肺卫表证,而对邪入气分的邪热壅肺、燥热伤肺、肺热发疹等证,以及邪入心包之证,“如羽”的祛热邪、养阴液的力量是不够的。临床上应当依据上焦不同病证的特点施以相应治法和药物,不宜完全拘于“治上焦如羽”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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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医院肺病科
肺病科是山东省内唯一中医肺病学“泰山学者”设岗科室,先后被批准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山东省中医重点学科、山东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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