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
2020年09月27日 【健康号】 郭建红     阅读 11007

   卵子受精后24小时左右开始有丝分裂,逐渐发育成胎儿。有些药物对胚胎及胎儿具有发育毒性,主要表现为胚胎死亡、胎儿畸形、胎儿生长受限及胎儿功能缺陷等。
用药时的胎龄与畸形性质有密切关系:

①细胞增殖早期:药物的影响是“全”或“无”的关系,受精后18天左右,细胞未分化,有损害时胚胎则死亡,受精卵流产:如存活而发育成正常个体则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②器官发生期:受精后3周至3个月药物最易致畸,可表现为形态、功能异常。此间胎儿多器官相继发育,敏感期药物致畸作用与器官形成的顺序有关,在妊娠21~35天,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肌肉;妊娠34~39天,可导致无肢儿:妊娠43~47天,可导致胎儿拇指及肛门直肠畸形。

③胎儿形成期:妊娠3个月至足月器官形成基本完成,药物仍可致中枢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畸形: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成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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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红
主治医师
妇科
妇产科医师,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近20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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