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山东省正式成为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
2019年05月24日 【健康号】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阅读 7990

5月6日-8日,由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市举行


    5月6日-8日,由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市举行。在本次峰会数字健康分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山东省签署“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合作协议。山东省副省长孙继业见证签约,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张连三参加签约,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立新及委规划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荣获健康报十大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医院。

    当前,“数字健康”在政府治理、深化医改、改善服务和发展产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医疗健康领域“数字赋能”只是刚刚起步,但其发展前景广阔。本次签约仪式标志着我省正式成为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之一,这将有力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乃至数字健康发展。

    协议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支撑,以卫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各类应用为核心,以便民惠民为目标,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协议合作目标是:

    (一)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体系。在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价格收费、监管模式、医保支付方式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标准规范。

    (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应用。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以医疗服务为核心,培育催生产业发展新业态。

    (三)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流动,充分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形成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区域示范中心,带动提升示范省及周边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按照协议,我省将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山东特色。继续以全省智慧品牌命名为抓手,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重点,以“互联网+医疗健康”百日行动为突破口,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应用电子健康卡,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线上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七大领域深度融合,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在政策支撑、制度规范、诊疗服务、监督管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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