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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的一般原则
目前我国批准紧急使用于儿童的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是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应在首剂接种完成后8周内完成,接种剂量0.5mL/次,接种途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国外批准用于儿童使用的疫苗为mRNA疫苗,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
最近的研究显示新冠病毒疫苗在完成全程接种后给予加强接种可以获得更长久更有效的免疫保护,但鉴于儿童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应答不同于成年人和老年人群,对儿童暂时不推荐接种第3剂以增强免疫。
新冠病毒疫苗迟种、补种的原则
对需要完成2剂程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儿童,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补种时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完成相应剂次即可。补种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新冠病毒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补种。目前暂时不建议使用不同种类的新冠病毒疫苗对儿童混合接种或补种。
与计划免疫内疫苗和其他自费疫苗同时接种的原则
我国建议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14d。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参考来源:儿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专家共识,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21年9月;广东省3~17岁儿童和青少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专家建议 广东医学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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