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功能性胃肠病
2018年11月07日 【健康号】 梁俊荣     阅读 9224

引言
功能性胃肠病(FGIDs)在消化门诊非常常见,由于其症状持续、迁延及重叠,往往严重影响患者的学习、工作、生活、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及早识别功能性胃肠病及其亚型并予以有效干预,将之与器质性疾病准确鉴别,是提高疗效及改善患者生活质量、防止误诊、误治的关键。随着罗马IV诊断标准的颁布,人们对功能性胃肠病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什么是功能性胃肠病?

功能性胃肠病(FGIDs)是一组功能性胃肠道疾病,是生理、环境、精神心理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消化系统疾病,在临床中这一类患者并不少见,可占消化科门诊就诊比例的50%~70%。

有研究根据罗马IV诊断标准,考察了多国一般人群中FGID的发病率以及健康损害累积效应。6300名成人志愿者参与研究,其中5931人完成了调查。研究发现,有FGID症状的人数2083人(35%),其中36%的症状人群有多个症状。多症状人群精神及躯体状态差、生活质量差、需要药物治疗并且腹部手术的风险提高,多症状功能性肠胃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分显著低于器质性胃肠疾病患者。

罗马IV对功能性胃肠病的分型有哪些?

根据罗马IV标准,FGIDs按症状区域及特点分为三大组:功能性食管病(包括功能性烧心、食管源性的功能性胸痛、功能性吞咽困难、癔球症)、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病(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嗳气症、恶心与呕吐症、反刍综合征)、功能性肠病(包括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腹胀、功能性便秘、功能性腹泻、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

新的诊断体系还增加了麻醉剂肠道综合征/阿片类药物引起的胃肠道痛觉过敏、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阿片类药物引起的便秘、大麻素剧吐综合征等。这些病症和其他FGIDs不同的是它们有引起症状的因素(阿片类药物和大麻素),去除病因可以恢复正常。

哪些因素导致了功能性胃肠病?

对于FGIDs,我们无法通过器质性疾病解释其临床特征,目前它被描述为脑-肠互动紊乱,我们以“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去理解其发病机制,对其概念的理解已经从生物医学简化论转化为更加整体化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其起病原因繁多,胃肠道动力失调、肠道菌群失调、黏膜免疫功能紊乱、内脏高敏感、饮食等众多因素交互作用,从而产生了各类临床症状。

在我国,成人功能性胃肠病以功能性消化不良(FD)、功能性便秘(FC)和肠易激综合征(IBS)为常见。FGIDs患者还常具有胃肠道外症状,如呼吸困难、心慌、慢性头痛、肌痛等。精神方面的疾患也常见于FGIDs患者,尤其是症状严重或顽固的患者,其发生率为42%~61%。以功能性消化不良为例,其初期临床表现不典型,可能表现为不规律的腹胀、嗳气、早饱等症状,调整饮食等可能逐步缓解,但如不及时处理,反复发作可能影响患者学习、工作、生活,如无及时明确诊断和治疗,症状反复发作可能诱发或加重患者的紧张和焦虑,从而进一步加重躯体症状。

以功能性消化不良(FD)为例,中国健康成年人中(15~75岁),FD的患病率为23.5%,平均每5人就有超过1人存在FD。FD是一组慢性、波动性发作的症候群,主要症状包括餐后饱胀、早饱、嗳气、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上腹痛等,且常与其他上消化道或下消化道症状重叠。患者大多四处就医,重复检查但无定论或明显疗效,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经济负担。促动力药物如多潘立酮、西尼必利、莫沙必利和伊托必利等可以直接或间接刺激胃肠道平滑肌收缩,促进胃排空,加速小肠和大肠传输,可明显改善上腹饱胀、早饱等餐后不适症状,已成为FD的经验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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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俊荣
主治医师
唐都医院
消化内科
消化道出血,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胰腺炎,肠梗阻,急性胃肠炎,急性阑尾炎,幽门螺旋杆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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