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吃了药孩子还能继续要吗?
2017年12月09日 【健康号】 唐明华     阅读 9985

相信很多人都碰到意外怀孕期间吃过药,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纠结孩子能不能要的问题。

有些人为了保险起见毫不犹豫地流掉,因为流产的影响或后遗症导致后来不孕症后悔莫及。有些人很想要孩子不顾一切留下孩子却发现各种大问题也后悔当初太草率 其实碰到这种问题时我们应该冷静思考从容面对,咨询权威的医生权衡利弊正确对待。 一般来说人胚胎发育中致畸敏感期分四个阶段:


1、不敏感期:受精后1~2周(正常月经的第14–28天):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2、致畸敏感期精:受后3~8周(即排卵后3–8周,即末次月经的5–10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3、致畸低敏感期:孕中晚期(末次月经的11–40周):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4、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如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可以密切观察保留胎儿的,需要定时筛查,一般怀孕11–13周可以做早唐筛查;孕16–20周可以做唐氏筛查,或DNA或羊水穿刺诊断;20—24周左右做四维大排畸检查。

药品分级

目前,评价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程度时,主要依据的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标准。常用药物分为A、B、C、D、X级共五类。

A级:经临床对照观察,未见对胎儿有损害,是最安全的一类;

B级:动物试验中未见对胎畜有损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或动物试验中观察到对胎畜有损害,但临床对照观察研究未能证实;

A、B级药物属于对胎儿和孕妇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的药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和钙制剂,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级:动物实验和临床对照观察资料皆无;或对动物胎畜有损害,但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这类药物的选用最为困难,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药物都属于此类;

D级:已有一定临床资料说明药物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药物,此时可权衡其危害性和临床适应证的严重程度做出决定;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须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动物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说明对胎儿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疗应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属于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这类药物对胎儿有严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合成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级药品也不能保证就绝对安全,因为孕妇存在个体差异。而且由于受基础和临床研究条件限制,还有很多药品尚未分级。

唐明华医生总结于于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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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华
主治医师
上海泰坤堂中医医院沪...
中医妇产科,膏方门诊...
临床擅长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卵巢功能低下性不孕症等的分型论治与中医西医结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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