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诊断肠易激综合征(IBS)
2018年08月09日 【健康号】 周益峰     阅读 10952

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组常见的慢性肠功能紊乱性疾病,其临床表现为腹痛、腹胀、排便习惯(便秘、腹泻或便秘与腹泻交替)和性状的改变。2016 年 2 月,罗马 Ⅳ 标准总主编 Drossman 教授在 Gastroenterology 杂志上发表了最新的 Rome Ⅳ 标准。本文结合 Rome Ⅳ 诊断标准,简要列出 IBS 诊断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 鉴别典型症状及体征 

自 1978 年以来,IBS 的诊断便推崇以「症状」为导向。Rome 标准自 1990 年确立到 2016 年的 Rome IV 标准,都主要以「症状」为基础。  

  1. 腹痛:IBS 的最典型症状,范围为胸部以下,臀部以上。多发于脐周、下腹部,多为阵痛,也可表现为痉挛性或绞痛。而便后腹痛往往可以明显缓解。腹痛的发生与排便习惯有关;  

  2. 腹胀;  

  3.  排便习惯改变 。

根据排便习惯的改变可把 IBS 分为 3 个亚型:

(1)IBS-C:IBS 伴有便秘;

(2)IBS-D:IBS 伴有腹泻;

(3)IBS-M: 混合型 IBS。  Drossman 教授认为,便秘型、腹泻型、混合型这三个肠易激综合征的亚型将不再被认为是不同的疾病。相反,这些症状将以病理生理特征为联系存在于一个症状表现谱内。 


第二步 完善辅助检查 

  1. 血常规:血细胞计数及分类,排除贫血及其他感染性疾病、恶性疾病;  

  2.  大便常规及培养:观察有无肠道细菌感染、寄生虫、及便血症状;  

  3.  乙状结肠及结肠镜检 : 一般当体重减轻及便血时做内镜检查;  

  4. 心理学测试:通过问卷检测患者的焦虑、抑郁情况或其它心理疾病,评估心理健康状况;


第三步 明确诊断  

  1. 病程 6 个月以上,近 3 个月以来,持续或反复腹痛,每周至少有一天出现腹痛,并伴有下列特点中至少两项:

(1)症状发生与排便有关;

(2)症状发生伴排便习惯的改变;

(3)症状发生伴粪便性状改变。  

2. 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改变和生化异常;  

3. 以下症状不是诊断所必备,但属常见症状,这些症状越多越支持 IBS 的诊断:  排便频率的异常(每天排便 >3 次或每周 < 3 次); 粪便性状的异常(块状/硬便或稀水样便); 粪便排出过程异常(费力、急迫感、排便不尽感); 黏液便; 胃肠胀气或腹部膨胀感。 总体来说,诊断 IBS 的临床症状缺乏特异性,且与 IBS 相关的病理生理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目前尚不能以单一的病理生理机制来解释其复杂症状,故至今尚无一种药物或单一疗法对 IBS 完全有效。  


在治疗及预防时应依据患者症状的严重程度、发作频率及症状类型,遵循个体化的原则,采取综合性的治疗及预防措施,包括精神心理干预、饮食疗法和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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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益峰
主任医师/讲师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内科,消化...
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国家级内镜专科医师培训导师。擅长于食管炎、胃及肠道等消化道早期肿瘤检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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