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禁用!国家药监局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
2018年05月30日 【健康号】 白兴万     阅读 12388

2018 年 5 月 29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 年第 26 号)》,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柴胡注射液作为最早的中药注射剂品种之一,至今已在临床应用 70 多年。此前,柴胡注射液作为「退烧针」在儿童发热治疗中应用普遍,但其说明书中关于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的表述均是「尚不明确」。


此次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禁忌】项需标明「儿童禁用」。


说明书修订要求如下

1. 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 【不良反应】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3. 【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4.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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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兴万
住院医师
酒泉市人民医院
肝胆外科
本人擅长于肝胆外科常见疾病,例如胆囊炎,胆囊结石,胆囊息肉,肝癌,肝硬化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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