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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凯医生
问卷调查中,2/3 医生在甲亢患者备孕期选择给予丙基硫氧嘧啶,3/4 的医生在妊娠早期为病人首选丙基硫氧嘧啶,对于妊娠中晚期妇女,多选用甲巯咪唑。这一观点主要源自我国 2012 版指南。
在 2017 版 ATA 指南中,观点有所不同。建议妊娠前甲亢患者在备孕阶段最好选择丙基硫氧嘧啶,待病情平稳、甲功正常再怀孕;这类患者一旦怀孕,建议停药和检测甲功、TRAb,根据甲功水平决定是否用药;妊娠期初诊的甲状腺毒症患者需鉴别是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还是真正的甲亢。指南还强调,对于妊娠期应用抗甲药的患者,一定要知情同意和充分告知,在妊娠早期和中晚期分别间隔 1 ~ 2 周和 2 ~ 4 周密切监测甲功。
上述推荐的证据来自一项丹麦研究,该研究发现,妊娠 5 周前停用抗甲药,发生出生缺陷的风险最低。抗甲药导致后代出生缺陷的危险期是妊娠 6 ~ 10 周。因此,ATA 强调甲亢患者一旦发现怀孕应停药并立即就诊。停药后甲功维持正常者可继续停药。若停药后甲亢反复者,在妊娠早期,首选丙基硫氧嘧啶治疗。而妊娠中晚期妇女是继续使用丙基硫氧嘧啶还是换用甲巯咪唑尚不明确。
妊娠期甲亢的控制目标以用最小有效剂量使母体游离 T4 (FT4) 或总 T4 (TT4) 水平处于正常参考范围上限或略高为宜。
——文章转载至《甲状腺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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