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防晒专家指南2017
2017年05月24日 【健康号】 龙娟     阅读 7736

       1. 防晒参数的选择:室内活动:在没有紫外光源的室内活动,不需要使用防晒产品;室内可能受到UV照射的活动(靠窗、接触较强紫外灯光源、强荧光灯、驱蚊灯、娱乐场所的霓虹灯光等),选择SPF15/PA+以内的产品。室外活动:要根据所处地区、季节、当日UVI和室外活动时间长短做适当选择:阴天或树荫下的室外活动,选择SPF15 ~ 25/PA+ ~ ++;直接在阳光下活动,选择SPF25 ~ 30+/PA++ ~ +++; 高强度UV:雪山、海滩、高原等环境,或春末、夏季阳光下活动,使用SPF50+/PA++++;如活动涉及出汗或水下工作,应选择防水抗汗类产品。

       2. 涂擦时间、剂量与频率:在出门前15 min涂抹产品。一般产品需每隔2 ~ 3小时重复涂抹。涂搽量以1分币大小产品涂敷于全面部为宜。具体的涂抹时间和频率遵照防晒产品说明书。

       3. 部位:全身曝光部位均需涂抹防晒产品。尤其头顶头发稀少、耳廓暴露的人群,要特别注意涂抹。下唇易受日光损伤,要注意使用有防晒功效的唇膏。UVR易导致毛发干枯粗糙,失去弹性和光泽,可用防晒摩丝。

       4. 清洗:脱离光照射环境可以洗掉防晒产品。一般防晒产品,清水或洗面奶即可洗净。抗汗防水性产品则需更仔细彻底清洁,或借助卸妆产品。清洁后涂搽保湿剂。

       (二)特殊人群

       1. 婴幼儿:为了避免婴幼儿过度防晒而导致维生素D缺乏,可以每天1 ~ 3次日光浴,每次10 min左右,即可满足1天维生素D需要量,但需避开UV最强的上午10:00至下午4:00。特殊情况可通过食物、药物等补充维生素D需要量。< 6个月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后,不良反应风险较高,因此不建议使用。应通过避免阳光照射,衣物等遮盖防晒。6个月至2岁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挑选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或粉质产品为宜。即使涂抹了防晒产品也不宜在强烈阳光下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应避开UV强的时段,或当儿童在阳光下的阴影长度短于身高期间都不宜室外活动。由于有致皮肤癌的风险,禁止 < 18岁青少年使用晒黑产品。

       2. 老年人:骨质疏松高发的人群可接受适宜的阳光照射。但合理的防晒措施可减缓皮肤衰老,预防皮肤肿瘤的发生。因此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晒措施。

       3. 孕妇:妊娠过程中使用防晒剂,除一般的皮肤保护作用外,还可减少黄褐斑发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损进一步加重。防晒产品使用方法同正常人,但防晒剂配方应更加简单,风险评估要求更高。

提示x

您已经顶过了!

确认
''
|
龙娟
医师
湖南省儿童医院
皮肤科,小儿皮肤科
对过敏性皮肤疾病,面部损容性疾病,色素斑,银屑病,脱发,病毒疣等有较丰富的经验,同时对白癜... 更多
去Ta主页
Ta最近的文章

热门文章

请选择举报原因
垃圾广告信息
色情低俗内容
违规有害信息
侵犯隐私、虚假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