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科工作中,我们碰到那些没有精子或极度少弱精子症患者不能行自己精子做试管婴儿的夫妇,他们需要供精者提供的精子完成做父母的愿望。
他们提出能否自行选择一个“高大上”的捐精男生,以达到生育一个满意后代的愿望。我甚至在男科门诊遇到一位患者的父亲提出用他另外一个儿子的精子来做不育儿子的人工授精。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这涉及到法律和伦理的问题。首先,捐精者是经过严格挑选不能携带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身心健康的具有正常生育力的青年男性。其次捐精者和接受捐精者精子的夫妇之间都不知道双方的信息,也就是科研上说的“双盲法”;再者,每个捐精者提供的精子只能使不超过15个来自不同地域的女性受孕。这主要是使出生的婴儿健康、规避日后“认亲”、“生物学父亲和社会学父亲治疗的伦理问题”、“潜在的子代血亲婚配”等一系列法律和伦理困难。
当然提供精子的精子库也会尽量选择捐精者男性和授精夫妇男方身高、体貌接近的个例来匹配,以期后代更和父亲外形接近。
同时告诉朋友们,网上平台所谓的“互助捐精”、“地下捐款”是非法的,安全、伦理、法律问题是得不到保障的,更有甚者,一不小心会落入违法犯罪的可能上面那位父亲要求的儿子们之间的“互助捐款”更是不可取和违反法律和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