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再次妊娠会出现吗?
2018年01月29日 【健康号】 刘国莉     阅读 8760

一、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高血压疾病多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以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 张 压 ≥90mmHg)、蛋白尿为主要特征,可伴全身多器官功能损害或功能衰竭;同时胎儿会因胎盘功能减退而出现发育迟缓,导致早产和未成熟儿,严重者胎死宫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前三种产后 12 周内恢复正常。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好发因素

1、高龄、双胎妊娠、肥胖、营养不良、高度紧张;


2、有高血压家族史、曾有妊娠期高血压史、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有多囊卵巢病史;


3、天气骤冷骤热易于发病;


4、本次妊娠方式为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三、影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再发的相关因素

1、子痫前期病史:该病史可使第二次妊娠时子痫前期的再发率增加5倍以上,各家报道复发率不等,数值为12.8%-45.6%;说明其发病不仅与地域、种族相关,还与饮食习惯、吸烟等生活方式以及是否获得适当的孕产期保健有关。


2、孕前体重的改变及再孕时的体重增加:孕前体重正常甚至偏低但妊娠期体重增长过多的女性,子痫前期的发生率更高。于两次妊娠期间,体重指数降低者子痫前期的再发率约为12.8%,体重指数维持不变者再发率为14.8%,体重指数增加者再发率则升至18.5%。妊娠期适当控制体重的增加确实能够降低子痫前期复发的风险。


3、两次妊娠的间隔时间:将前次妊娠的终止时间至再次妊娠的分娩时间作为妊娠间隔时间,相关研究提出2-5年是相对理想的妊娠间隔时间;长达5-10年或者短至18-24月的妊娠间隔时间均伴随着更高的不良结局复发率。


4、孕期需要药物控制的慢性高血压会使子痫前期再发的风险明显增加。


5、对于有子痫前期病史的女性,建议再次妊娠前进行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干燥综合征等)及易栓症的筛查,有针对性的进行干预治疗,可降低再次妊娠时高血压疾病的再发。


6、是否有打鼾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如有相应症状,最好再次怀孕前进行血氧饱和度的监测,必要时进行多导睡眠图检查,确诊后可进行干预治疗,对降低再孕时高血压疾病的再发将大有好处。 

  

四、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再发的方法

1、妊娠前开始补充钙剂、复合维生素。


2、如果孕前的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m/身高m 正常18-24kg/m2)超标,建议先减肥后再怀孕。


3、对34周前的子痫前期史或重度子痫前期史,有胎盘疾病史如胎儿生长受限、胎盘早剥病史,存在肾脏疾病及高凝状况等高危因素者,可以在妊娠12~16周开始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50~100 mg),至妊娠28周停药(国内指南);国外指南建议至分娩前停用阿司匹林。


4、要加强营养并适当休息,每周监测体重的增加<500g。


5、睡眠时取左侧卧位,至少保证每天睡眠8-10小时。


6、定期产检,谨遵医嘱,如果孕期出现体重增加过快,或有头晕、头疼、视物模糊、胸闷、憋气、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下腹疼痛、阴道出血或流液、尿量减少或尿色呈咖啡色或酱油样尿,或者已有血压升高应及时就医;要自测胎动,一旦发现胎动减少,应立即就诊。


所以只要你保持良好的心态,健康饮食,定期产检,加强自我监护,积极配合医师的医嘱,即使高血压疾病有一定的再发率,绝大多数还是能够比较安全的度过怀孕分娩过程,获得良好的母儿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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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莉
主任医师/副教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妇产科,产科
围产保健、高危妊娠(尤其擅长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科危重症的救治)、产前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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