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防晒专家共识(2017)
2017年05月08日 【健康号】 马科党     阅读 20536


2017-05-05中华医学网
过度的日光暴露不仅可导致皮肤光老化影响容貌,还可诱发或加剧各种光线相关的皮肤病,故减少日光过度暴露十分必要。为此,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皮肤美容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制定了本共识,用于临床医师在工作中指导患者和公众合理防晒。

本共识涵盖日光照射与皮肤反应、防晒功效标识、防晒措施、防晒化妆品选择与应用、光线相关性皮肤病与防晒等几大部分内容,本处仅选择防晒措施、防晒化妆品选择与应用发布,感兴趣读者可订阅全文阅读。
防晒措施
1规避性防晒: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紫外线指数(ultravioletindex,UVI),用以表示日光紫外线强度。通过计算UVR使人皮肤产生红斑反应的强度获得UVI值,范围在0~11 ,最高值没有上限,数值越高对皮肤和眼睛的伤害越大。我国某些地区已将UVI作为气候预报的参数。一般中午时分为UVI最高的时段,而春末和夏季是UVI最高的季节。海拔越高,UVI越强。海边沙滩、雪地、城市高层建筑的墙面或幕墙玻璃、汽车窗玻璃、地面硬化,如沥青/水泥路都会反射紫外线,从而增加UVI值。室外活动要注意规避UVI数值高的时段和地点,或在树荫、山坡阴面从事户外活动。

2遮挡性防晒:
遮阳伞、太阳帽和衣物等织物产品可直接遮挡日光。织纱密度越高、颜色越深、或加有防晒涂层,其紫外线吸收能力就越强,防晒效果越好。帽檐的边长最好在7.5cm以上,才有较好的防晒效果。建议选购UFP>25,UA透过率<5%标识的织物产品。眼睛是人体唯一的感光器官。急性光损伤可导致角膜炎、视网膜炎;慢性日光损伤使眼晶体浑浊,是造成白内障的主要原因,还可引起眼底黄斑变性、翼状胬肉。应选购覆盖全部UV的遮阳镜,并尽量减少蓝光和紫光透过。镜面足够宽大能完全遮盖眼睛和眉毛。镜片以深色为宜,但不宜过深以免影响视觉。

3
防晒化妆品:
1防晒剂:
防晒剂是利用对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护皮肤免受特定UV伤害的物质。国际上已开发了60多种防晒剂。在中国,批准使用的防晒剂有27种。见表2。随着对UV认识加深,新型防晒剂、天然植物萃取的防晒剂以及各种防晒增效剂正不断面市。

(1)无机防晒剂:又称物理UV屏蔽剂,这类物质主要通过反射、散射日光发挥防晒作用,如二氧化钛(TiO2)、氧化锌(ZnO)。近年研究发现,无机防晒颗粒具有类半导体性能,其内电子跃迁过程可选择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物理防晒剂防晒谱宽、相对光稳定、不易致敏,适用于敏感人群。缺点是不易涂抹,不透明、影响美观。TiO2作用光谱与其颗粒大小有关。通常无机防晒剂颗粒直径越小,可吸收波长越短,作用范围越窄。如纳米化TiO2具有高折光性和高光活性,透明性好,但反射、散射作用减弱、吸收波长变短。TiO2颗粒偏大则作用光谱右移,尽管对UV的防护减弱,但同时对可见光和红外线有一定防护作用。

(2)有机防晒剂:又称化学性UV吸收剂,绝大部分有机防晒剂都含有芳香基团,苯环上基团的改变可影响防晒剂的光谱特性。这类物质可选择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吸收UVB的防晒剂主要有水杨酸盐及其衍生物、肉桂酸酯类等;吸收UVA的有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等;对两者兼可吸收的有二苯甲酮及其衍生物等。有机防晒剂质地轻薄,透明感好。传统的有机防晒剂光稳定性不如无机防晒剂,且易透皮吸收、有一定致敏性,可能会导致接触致敏和光致敏作用。近年来,大量新型有机防晒剂上市,这些防晒剂克服了传统有机防晒剂的缺点,通过异构化、微粒化等方式显著提高防晒剂溶解性、光稳定性,且不易透皮吸收,安全有效,备受市场青睐。

(3)抗氧化剂:对日光没有直接吸收或反射作用,但加入化妆品后可提高皮肤抗氧化能力,起到间接防晒作用,包括维生素C/E、β胡萝卜素、金属硫蛋白、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花青素、四氢甲基嘧啶羧酸(ectoin)以及甘草、芦荟、绿茶、三七、葡萄籽等众多植物提取物。各类防晒剂各有利弊,为了同时覆盖UVB和UVA,兼顾安全和良好的皮肤使用特性,故多数的防晒化妆品都是不同作用机制的原料复配。

2优质防晒化妆品的特点
防晒效果确切,防晒光谱涵盖UVA和UVB;安全性和耐受性高,不易产生刺激和过敏;产品对光稳定,不使衣物着色;易于涂抹,透气性好。

3防晒化妆品类型与特点:
乳化型是最常见的类型,防晒剂原料易于分散,产品基质稳定,更容易制备高SPF值产品,其中油包水型(W/O)耐水性能好,而水包油型(O/W)使用感更好。防晒油皮肤附着性好,防水效果突出,但使用起来比较黏腻。凝胶型使用感好,受消费者喜爱。喷雾剂使用方便,感觉清爽,但防晒效果不稳定,耐水性较差。气溶胶型如防晒摩丝涂抹面积较大,也无油腻感。摩丝抛射剂蒸发所带来的凉爽感觉更适合在夏季使用。缺点是在夏季高温中有高压气体泄漏的风险。固体型防晒剂主要见于彩妆如粉饼、粉底、口红等,更容易添加高比例的TiO2、ZnO。其他粉质原料如滑石粉、云母等也有物理遮挡作用,所以这类产品有较好的防晒效果。

3系统性光保护剂
口服药物或食物补充剂,通过对抗光氧化损伤、修复细胞膜和DNA、减少炎症反应等途径,减轻光损伤。食物: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花青素、番茄红素、叶黄素)、多酚(类黄酮、白藜芦醇)、青石莲萃取物、益生菌、硒、大豆异黄酮、巧克力、咖啡因、必需脂肪酸等。药物:维生素C/E、烟酰胺、非甾体抗炎药(乙酰水杨酸、布洛芬吲哚美辛)、抗疟药、糖皮质激素等。黑素细胞刺激素(α-MSH)类似物通过使皮肤黑化减少日光照射损伤,是新型的系统光保护剂。系统性光保护剂可在日晒前、或光感性患者在夏季到来前使用,以增强皮肤对UV的耐受力。日晒后使用以治疗照射造成的皮肤损伤。视具体情况,可单用或联合使用上述物质数周到数月。相反,另一些药物或食物具有光感性。药物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雌激素类、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维A酸类等;食物如灰菜、茴香、苋菜、芹菜、无花果、芒果、菠萝、木瓜等。在阳光下长时间活动时应注意避免食用或接触光感性物质。

防晒化妆品选择与应用
按照WHO建议,当UVI<2时,不需要防晒。一般室外活动,使用衣帽、伞、太阳镜等遮盖性防晒,尽量避免体表直接暴露于阳光下。防晒类化妆品是最常用最有效方法,应遵循以下建议,合理地选择和使用。

1一般原则
1防晒参数的选择:
室内活动:在没有紫外光源的室内活动,不需要使用防晒产品;室内可能受到UV照射的活动(靠窗、接触较强紫外灯光源、强荧光灯、驱蚊灯、娱乐场所的霓虹灯光等),选择SPF15/PA 以内的产品。室外活动:要根据所处地区、季节、当日UVI和室外活动时间长短做适当选择:阴天或树荫下的室外活动,选择SPF15~25/PA ~ ;直接在阳光下活动,选择SPF25~30 /PA ~ ;高强度UV:雪山、海滩、高原等环境,或春末、夏季阳光下活动,使用SPF50 /PA ;如活动涉及出汗或水下工作,应选择防水抗汗类产品。

2涂擦时间、剂量与频率:
在出门前15min涂抹产品。一般产品需每隔2~3小时重复涂抹。涂搽量以1分币大小产品涂敷于全面部为宜。具体的涂抹时间和频率遵照防晒产品说明书。

3部位:
全身曝光部位均需涂抹防晒产品。尤其头顶头发稀少、耳廓暴露的人群,要特别注意涂抹。下唇易受日光损伤,要注意使用有防晒功效的唇膏。UVR易导致毛发干枯粗糙,失去弹性和光泽,可用防晒摩丝。

4清洗:
脱离光照射环境可以洗掉防晒产品。一般防晒产品,清水或洗面奶即可洗净。抗汗防水性产品则需更仔细彻底清洁,或借助卸妆产品。清洁后涂搽保湿剂。

2特殊人群:
1婴幼儿:
为了避免婴幼儿过度防晒而导致维生素D缺乏,可以每天1~3次日光浴,每次10min左右,即可满足1天维生素D需要量,但需避开UV最强的上午10:00至下午4:00。特殊情况可通过食物、药物等补充维生素D需要量。<6个月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后,不良反应风险较高,因此不建议使用。应通过避免阳光照射,衣物等遮盖防晒。6个月至2岁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挑选SPF10/PA 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或粉质产品为宜。即使涂抹了防晒产品也不宜在强烈阳光下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应避开UV强的时段,或当儿童在阳光下的阴影长度短于身高期间都不宜室外活动。由于有致皮肤癌的风险,禁止<18岁青少年使用晒黑产品。

2老年人:
骨质疏松高发的人群可接受适宜的阳光照射。但合理的防晒措施可减缓皮肤衰老,预防皮肤肿瘤的发生。因此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晒措施。

3孕妇:
妊娠过程中使用防晒剂,除一般的皮肤保护作用外,还可减少黄褐斑发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损进一步加重。防晒产品使用方法同正常人,但防晒剂配方应更加简单,风险评估要求更高。

参与共识起草专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秀丽(上海市皮肤性病医院)、朱学骏(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刘玮(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皮肤病医院)、李利(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恒进(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何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皮肤病医院)、赖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谢红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主要执笔者李利刘玮
志谢瑞士西北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药学专家Dr.MyriamS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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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党
副主任医师
陕西省中医医院
皮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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