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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门诊或病房,经常有家属问这样一些问题:分裂症有没有治愈的希望?它的治疗效果是如何判断的?
要回答这类问题,我们先有必要了解一下疾病的最后结局(即转归):任何疾病经治疗后不外乎出现三种可能:
⑴完全恢复健康;
⑵不完全恢复健康;
⑶死亡。
其次,要了解精神病的疗效判断原则:
⑴精神症状消失、缓解的程度及恢复再正常的情况;
⑵病人对精神症状、发病因素、今后的打算等的分析与认识程度;
⑶社会功能的恢复程度,即适应病前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最后应了解精神病疗效的分级情况:
⑴临床痊愈:精神症状消失,对疾病有正确的批判和认识,并能很好地生活、工作、学习;
⑵显著进步:精神症状大部分消失,对疾病有一定的批判和认识能力,但缺乏深刻分析,能参加一定的生活、工作、学习,但不能完全恢复以前的能力;
⑶好转:精神症状部分好转,能料理自己的生活,并能作一部分辅助性工作,但缺乏对疾病的批判和认识能力;
⑷无变化或恶化:精神症状未动摇或进一步加重,对疾病毫无认识能力,难以进行原来的生活、工作、学习。
分裂症作为精神疾病中最常见的一种,其病因并没有完全阐明,但其治疗上已有非常大的改观。从现有的治疗手段上来看,药物治疗仍然是主要的,但一般认为药物治疗的有效率只有70%~80%,对这些药物治疗难以奏效的病人应并用其他治疗方法。
了解了有关分裂症的治疗结局、疗效判断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再来谈论为什么一部分分裂症病人会经久不愈,这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原因:
⑴医源性因素:疾病诊断错误或诊断不全、用药不当(剂量高低不恰当?疗程不充分?首次治疗不彻底?);
⑵患者及家属的原因:药物所致副作用使患者难以忍受而不愿服药及治疗?患者及家属缺乏对疾病知识的了解、担心药物对身体的损害、对治疗持有怀疑或反对态度、延误了早期治疗的最佳时机等;
⑶疾病本身的因素:如起病年龄早、一级亲属中有类似患者、病前适应及个性不良、表现以阴性症状(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等)为主者、药物治疗反应不佳,脑结构有异常(如脑室扩大等),共患有其他疾病(如伴有强迫及疑病症状、反社会及暴力行为、物质滥用者等)、其他不明原因;
⑷环境因素:社会的支持系统、家庭的照顾、个人的调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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