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斧状皮瓣在治疗眼睑分裂痣中的应用
2018年07月27日 【健康号】 王少华     阅读 6959


眼睑分裂痣是发生在眼睑皮肤上的一种色素痣,病变多表现为一半在上睑,一半在下睑,闭眼时常可视为一块完整病变。治疗方法颇多,临床上多需手术,每种方法各有其适应症及优缺点[1~2]。我们自1999年以来用双斧状局部旋转皮瓣(因皮瓣外形似由两个斧头共蒂组成,以下简称双斧状皮瓣)修复眼睑分裂痣9例,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潍坊市人民医院美容整形科王少华

临床资料

本组9例患者中,男3例,女6例。年龄在15岁~25岁之间。病变累及上下睑外  134例,中外 234例,上下睑大部者1例。最小病变(闭眼时总面积)1.0cm×1.0cm,最大者2.5cm×2.0cm。右眼7例,左眼2例。9例术后病理均为皮内痣。

手术方法

患者闭眼,沿病变外约0.1cm及距睑缘约0.2cm画线标出切除范围。如睑缘有高出皮肤平面者电灼至平皮肤。在病变外(或内)侧切口边缘,以眼外(或内)眦水平为中心,在上下眼睑区域各设计一斧状皮瓣,两皮瓣共蒂,两侧对称,蒂部宽与皮瓣宽比例可为1:3~4,皮瓣近病变侧“斧刃”要延伸至病变横径的约  12,使其成为双斧状。

2%的利多卡因局部麻醉,麻醉生效后先沿画线切除病变皮肤,术中如发现累及肌肉在不影响功能的前提下应尽量切除,如累及睑板应予以保留,清洗创面,电凝止血。在脂肪浅层掀起皮瓣,保留中央蒂(P)不能分离。不分离部分应占皮瓣高度(H)的约  12~  13。向缺损区旋转皮瓣,先缝合固定最远端一针,再行间断缝合。如皮瓣边缘与创面边缘不等长,应均匀消化之。最外端“VY”形缝合。眼内涂眼药膏,包扎。

典型病例

患者 女,22岁。因右侧眼睑分裂痣入院。病变大小约2.5cm×2.0cm(闭眼时整个病变),并高出皮肤,色黑有毛发生长,边界清,病变累及睑缘及部分结膜,结膜面光滑,患者无不适感觉(图1)。入院后经术前准备, 2%利多卡因局麻下手术,自眼轮匝肌上切除病变,保留睑缘皮肤约0.2cm。术中见病变未累及肌肉,双斧状皮瓣修复创面。因创面较大,皮瓣边缘与创面边缘不等长,致使缝合后创面边缘一侧出现较明显皱褶,但术后3天换药时皮肤皱褶已基本消失,皮瓣血运无障碍,6天拆线,外观良好,睁闭眼自如,无异常(图2)。术后3年书信随访未见病变复发及功能障碍。

                                         


结果

全部病例术中即表现为皮瓣边缘与创面边缘不等长,其中3例由于病变较大表现为缝合后上下睑皮肤出现明显皱缩,但在术后3天换药时已完全舒展开,外观良好。 9例皮瓣全部成活,无皮瓣坏死发生。术后5天间断拆线,7天拆除全部缝线。全部病例睁闭眼时无明显异常。患者及医方均满意。书信随访 4例,随访时间 14年,未见病变复发及功能障碍。

讨       论

1.眼睑分裂痣由Fuchs1919年最先报道,是一种发生在有胚胎时期(大约3月前)上下睑尚未分开时的皮肤黑色素痣,当眼外胚叶发育成熟,上下睑之间有睑裂形成时,则将痣一分为二,故称分裂痣。此痣生成较慢,但在青春发育期及内分泌改变时增长较快[3]。眼睑分裂痣属临床少见病例,多发生在皮肤及睑缘,也有部分累及结膜及睑板。主要影响容貌,有的分裂痣上睫毛乱生,形成倒睫刺伤结角膜,使病人长期眼红、眼痛、重者影响视力。

2.分裂痣是睑缘痣的一种特殊类型,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手术切除[4]。国外多采用Hughes[2],国内另有张氏法[2]、弧形皮瓣[5]、分层设计多瓣转移[6]、马蹄形皮下蒂皮瓣[3]等手术方法。而斧状皮瓣于1983年由Reynaud开始应用于临床,主要修复鼻部皮肤缺损[7],后渐又扩展到侧面部的修复[8]。艾玉峰又将其设计为双斧状并应用于眼睑皮肤缺损的修复(第四届全国整形外科学术会议交流),同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斧状皮瓣的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9]。该皮瓣的应用对修复面部一些特殊部位的皮肤缺损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斧状皮瓣修复眼睑分裂痣是斧状皮瓣的应用扩展及改进,具有操作简单,效果可靠,供区与受区色泽、质地一致,远期效果好等优点,家属及患者满意,是治疗分裂痣的有效方法之一。

3.眼睑分裂痣患者一般日常无不适感觉,多仅为解决皮肤颜色异常来诊。一般不同意行较为复杂且有可能影响患眼形态的手术。由于植皮者多遗留目前尚难以解决的色素沉着问题及增加供区瘢痕等,许多患者及其家属也不愿意行植皮术,且该部位色素痣多为皮内痣,故我们设计了保留部分睫毛及保留睑板的手术。术中采取较为保守的方法,如累及少量肌肉,可一并予以切除,如累及全层及睑板一般应予保留。如该部位病变皮肤高低不平,一并用扫斑机(高频电流)予以修整平整;如有倒睫可手术纠正或电解拔毛;如累及睑结膜而又无明显不适可不予处理,如影响视力或病变有恶变倾向应彻底或扩大切除,用张氏法进行修复[2]。

4.手术注意事项

⑴该皮瓣主要适用于眼睑病变不超过眼睑宽度的  23,且病变纵径一般不超过上睑高度的 12者;⑵设计皮瓣时必须以外(或内)眦为中央蒂,蒂部宽与皮瓣宽比例可为1:3~4,使皮瓣尽量成双斧状,皮瓣两端近病变侧的“斧刃”尽量达到或接近病变宽度的  12,以利旋转及修复;分离皮瓣时不应超过整个皮瓣高度的 1223,以免影响皮瓣血运;⑶皮瓣缝合时一般都表现为皮瓣边缘短,基底创缘长,呈不等长,此时可均匀分散皱褶,一般在术后3天即可舒展,由于该部位血运极为丰富,一般不会影响皮瓣血运;(4)该皮瓣适用于外、中、内侧皮肤缺损的修复,但病变超过全眼睑宽度  23及超出内、外眦者不适合应用该皮瓣,否则易致睑裂变形。

基底保留部分病变,日后是否有病变扩散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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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华
主任医师/教授
潍坊市人民医院
美容整形科,整形外科
各种美容整形手术。尤其是对抽脂减肥、自体脂肪移植,隆鼻术,重睑术,下眼袋矫正术,皮肤各种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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