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女童诊所服药后突然离世,小儿用药注意这些…
2018年05月29日 【健康号】 赵扬     阅读 8784

近日,河北省某县一对年轻的夫妇刚刚失去了自己两岁的女儿,但是幼儿死亡原因却是扑朔迷离。家人告诉记者,孩子去世当天上午只是感到嗓子不太舒服,中午领着孩子到村附近的诊所看医生,吃了诊所医生开出的药,谁料下午孩子突然离世。送到医院后经过抢救仍然没有挽回女儿的生命。目前情况还在调查当中。


通过这件事,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在儿童用药方面,广大基层医生一定要警慎。

熟悉儿童各年龄段的发育特点,明确诊断,合理用药,选择适合儿童的剂型和给药特点,儿童给药以口服为主。

3岁以下婴幼儿吞咽片剂有一定困难,如吞咽不慎,会误入气管造成咳呛。故最好选用液体剂型,如糖浆剂、合剂或颗粒剂、速溶片剂等儿童易于接受的剂型。

儿童用药还应注意药物的色、香、味和外观,去除药物的异味及苦味,使儿童乐于服用。

儿童的肌肉尚不发达,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药物吸收不好,而静脉给药吸收快而可靠,故通常在病情严重时选择静脉给药。

儿童外用药品要谨慎。儿童的皮肤、粘膜面积相对较大,皮肤薄而娇嫩,外用药通过皮肤粘膜吸收比成人多,容易引起中毒反应。

一些药品儿童不宜使用:

喹诺酮类抗菌药: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沙星等沙星类药品可能会抑制软骨发育,因此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

四环素类抗生素:能使儿童牙齿染黄,故8岁以下儿童禁服。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有肾脏毒性和耳毒性,使用不当会引起耳聋,留下终生遗憾。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能造成儿童生长迟缓,影响身高。

药物种类不可过多,避免重复应用作用相同的药品而造成体内药量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儿童药物剂量选择方法常用的有以下三种:

根据儿童年龄计算
①Fried公式婴儿药物剂量=月龄×成人剂量/150

②Young公式小儿药物剂量=(年龄×成人剂量)/(年龄+12)

③其他公式
1岁以内儿童用量=0.01×(月龄+3)×成人剂量
1岁以上儿童用量=0.05×(月龄+2)×成人剂量

根据年龄计算用药剂量的方法不太实用,很少被儿科医师采用,但对某些剂量不需要十分精确的药物,如镇咳药、助消化药,仍可以按年龄计算。


根据儿童体重计算
①若已知儿童的每千克体重剂量
直接乘以体重即可得1日或1次剂量。如口服氨苄西林,剂量标明为1日每千克体重20~80mg,分4次服用。如儿童体重为15kg,即为:
(20~80)×15=300~1200mg,分成4次,即为一次75~300mg。

②如不知儿童每千克体重剂量
可按下式计算:
小儿剂量=成人剂量×小儿体重(kg)/70

③如不知道儿童的体重多少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6个月小儿体重(kg)=月龄×0.6+3
7~12个月小儿体重(kg)=月龄×0.5+3
1~10岁小儿体重(kg)=年龄×2+8

如所得结果不是整数,为便于服药可稍做调整。用体重计算年长儿童的剂量时,为避免剂量过大,应选用剂量的下限。反之,对婴幼儿可选择剂量的上限以防药量偏低。


根据体表面积计算
按体表面积计算剂最为合理,适用于各个年龄阶段,包括新生儿及成人,即不论任何年龄,其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剂量是相同的。对某些特殊的治疗药,如抗肿瘤药、抗生素、激素,应以体表面积计算。此种计算比较合理,但首先要计算儿童体表面积。

如体重≤30kg,小儿体表面积(㎡)=(体重×0.035)+0.1;

如体重>30kg,小儿体表面积(㎡)=(体重-30)×0.02+1.05。

或用下表折算儿童体表面积。

儿童体重与体表面积粗略折算表

上表不适宜体重大于30kg的儿童,对10岁以上的儿童,每增加5kg体重,体表面积增加0.10m2,如:
体表面积(30kg)=1.15㎡,
体表面积(35kg)=1.25㎡,
体表面积(50kg)=1.55㎡,
体表面积(70kg)=1.73㎡。

体重超过50kg时,则每增加10kg体重,体表面积增加0.10㎡。

①若已知每平方米剂量,直接乘以个人的体表面积即可。

②若不知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剂量,可按下式计算。

儿童剂量=成人剂量×儿童体表面积(m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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