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正式向各地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与之前网络上流传的「第五版」相比,正式下发的第五版对湖北省内和湖北省外的诊断标准和病例报告流程做了区分,在
利巴韦林、机械通气等治疗上的细节也有所不同。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而和更早时候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相比,新版诊疗方案在危重症治疗方面进行了大篇幅的完善补充,并强调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在临床特点、诊断标准、临床分型、一般治疗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修改。第五版诊疗方案较第四版相比内容更细化:
重点一: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重点二: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重点三:人群普遍易感。(删除: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重点四:少数患者除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还有咽痛等症状。
重点五:除在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外,在粪便亦可检出。
重点六:临床表现增加呼吸道症状。
注:湖北省外还增加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下述临床表现中的3条。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重点七:临床症状轻型患者,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重点八:诊疗标准以及病例发现与报告分为湖北省内、省外。
重点九: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
重点十: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在第四版抗病毒基础上,增加利巴韦林静脉注射治疗。
重点十一: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重点十二: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
重点十三:呼吸支持增加氧疗。
重点十四:实验室检查中,部分患者可出现
乳酸脱氢酶(LDH)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
重点十五:一般治疗时,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附原文: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