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怀孕)妊娠期阶段与牙科检查及治疗的特点
2019年04月22日 【健康号】 汪成林     阅读 8940

孕妇,妊娠,牙科治疗

临床将妊娠分为3个周期:

孕早期:妊娠13周末以前称为早期妊娠(1-3月);

孕中期:第14~27周末称为中期妊娠(4-6月);

孕晚期:第28周及以后称为晚期妊娠(7-9月)。

妊娠期妇女饮食习惯、生活方式以及激素水平发生变化,增加了一些口腔疾病的患病风险。这些口腔疾病不仅影响妇女自身的营养和健康状况,还影响胎儿的全身及口腔颌面部正常生长发育。受妊娠这一特殊生理状态影响,妊娠期妇女口腔疾病的治疗时机和可采取的检查及治疗手段受到限制,尤其是患者及家属对孕妇本身及胎儿本身的关心,以及孕妇本人的心理变化,都导致口腔治疗的难度大大增加。

怀孕前:

妊娠前,备孕女性应努力维持整个妊娠期都有较好的口腔健康水平。首先,应进行全面的口腔检查,积极治疗龋病、根尖周病及牙周病、拔除残根和阻生第三磨牙,以期在妊娠前去除可能导致妊娠期突发口腔急症的病因;其次,应坚持每日早晚刷牙,推荐采用Bass刷牙法,进食后清洁口腔;再次,应结合使用牙线清洁牙邻面,牙线可一定程度上清除龈上及龈下菌斑,预防和控制龋病(特别是邻面龋)及牙龈炎、牙周病。

孕早期:

孕早期是胎儿发育的最关键时期,胎儿的重要器官、牙颌面部的发育始于这一时期,此阶段应尽量避免接触如风疹病毒感染、饮酒、吸烟(包括二手烟)等危险因素,这些因素有引起胎儿唇腭裂、颌骨发育不足、牙形态异常等的可能性。因此,孕早期,应该以预防为主。治疗方面,任何非急性的牙科工作都应该推迟到孕中期,从而避免任何潜在风险。孕早期阶段,不适当的全身用药、X线检查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治疗的剧烈疼痛还可增加流产风险;建议备孕和孕早期妇女合理用药、尽量避免X线检查,治疗以缓解急性症状为主。

牙体牙髓疾病方面,必要时,可以将一个脓肿形成的牙齿开髓引流,缓解疼痛,并尽可能清理坏死牙髓;如果是根尖周炎引起的局部脓肿,抗炎处理的同时,应该对形成的脓肿行切开引流。

孕中期:

孕中期,胎儿重要器官基本形成,发育较平稳,是整个孕期进行牙科治疗的理想时期,可以允许牙周基础治疗、充填治疗、根管治疗、拔牙等。行牙周基础治疗时,应尽量避免全身应用药物;行牙体牙髓疾病治疗如充填治疗、根管治疗时,应做好无痛避免剧烈疼痛而诱发流产和早产;行拔牙治疗时,应先控制炎症,避免急性期拔牙。

局部麻醉可以选择不含肾上腺素的药物;必须进行放射检查时,需要在保护措施下进行,尽量选用RVG数字成像系统。

孕晚期:

孕晚期,胎儿快速生长发育,乳牙胚基本完成矿化,部分恒牙胚开始发育。由于胎儿基本成形,一般的刺激对胎儿已经没有太大影响,但考虑到孕妇肚子较大难以平躺较长时间,且疼痛,紧张等情绪可能会导致早产,因此治疗方面应参照孕早期的处理方法,以缓解急性症状为主,如果可能,最后的处理可以推迟到出生后进行。该阶段常见的口腔疾病包括牙龈炎、妊娠性龈瘤、牙周炎、智齿冠周炎、龋病等。

 

所有上述妊娠阶段的牙科治疗特点均建立在该处理对于孕妇利大于弊的权衡基础上,如孕妇患者处于生命危重关头,则应以维护孕妇生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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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林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牙体牙髓病科,牙体牙...
主要擅长牙髓再生、牙痛、根管治疗、根尖手术、孕妇牙髓病、嵌体及全瓷冠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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