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国自然限项申请解答:
1.2020年限项申请规定所做的最主要调整有哪些?
(1)调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总数数量,由原来合计限为3项调整为合计限为2项。
(2)明确2019年以前批准项目计入总数的规则,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但请申请人注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申请当年资助期满项目不列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例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某科研人员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1项面上项目和1项重点项目。其中面上项目是2016年批准的,2020年12月31日资助期满;重点项目是2019年批准的,2024年12月31日资助期满。由于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他如果准备在2020年3月申请1项面上项目是可以的。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有改变吗?
(1)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特别说明的除外),这一调整同样适用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例如,某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1项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他就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面上项目。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其他内容均无调整。
具体登录网页查询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