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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概念的几点说明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对高血压急症的定义是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脏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2014年美国成人高血压治疗指南(JNC8)对高血压急症的定义是血压明显升高,伴靶器官损害。
一、对于高血压急症的概念需要注意以下4点
1.不能单纯依靠血压升高来判断高血压急症
(1)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而不能仅用血压的高低作为判断的标准。
(2)一部分临床高血压急症并不表现为显著的血压升高,如妊娠期或某些急性肾小球肾炎患者,尤其是儿童。
2.如果患者收缩压(SBP)>220mmHg和(或)舒张压(DBP)>140mmHg,则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3.某些患者在既往脏器功能损害的基础上血压急性升高,从而使脏器功能进一步损害的临床情况,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4.需要关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靶器官损害,且需注意靶器官的损害是动态变化的。
二、高血压急症的急救方法
高血压急症的发病率占高血压人群的5%,常见有高血压脑病、脑出血、急性左心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急进型恶性高血压等。
家庭成员如果突发高血压,应根据以下几种症状,相应进行急救:
1、急性左心衰竭
病人突然心悸气短,呈端坐呼吸状态,口唇发绀,肢体活动失灵,伴咯粉红泡沫样痰时,要考虑有急性左心衰竭,应吩咐病人双腿下垂,采取坐位,如备有氧气袋,及时吸入氧气,并迅速通知急救中心。
2、高血压脑病
血压突然升高,伴有恶心、呕吐、剧烈头痛、心慌、尿频、甚至视线模糊,即已出现高血压脑病。家人要安慰病人别紧张,卧床休息,并及时服用降压药,还可另服利尿剂、镇静剂等。
3、心绞痛、心悸梗塞、心力衰竭
病人在劳累或兴奋后,发生心绞痛,甚至心肌梗塞或急性心力衰竭,心前区疼痛、胸闷,并延伸至颈部、左肩背或上肢,面色苍白、出冷汗,此时应叫病人安静休息,服一片硝酸甘油或一支亚硝酸戊酯,并吸入氧气。
4、脑血管意外
高血压病人发病时,会伴有脑血管意外,除头痛、呕吐外,甚至意识障碍或肢体瘫痪,此时要让病人平卧,头偏向一侧,以免意识障碍,或剧烈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道,然后通知急救中心。
在出现了高血压之后,应该全面的进行调理,避免造成呼吸衰竭,而且还会导致机体活动受到障碍,很多的患者还会出现剧烈头痛,造成心慌,导致尿频尿急,平时大家应该尽早认识这样的情况出现,为了避免造成意识伤害,我们需要全面的进行调理身体。
三、高血压急症的血压管理
1.治疗原则
(1)个体化治疗各类不同情况的患者。
(2)迅速恰当地将患者的血压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3)最大程度地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
在高血压急症治疗中,降低血压只是一种手段,“保护或恢复重要靶器官的功能”才是目的,才是我们需要的结果。
2.接诊流程
急诊高血压患者常规的接诊流程如图1:
图1急诊高血压患者接诊流程
3.降压目标
血压控制并非越快越好,也并非越低越好,需要在对患者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制订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有节奏、有目标地降低血压。
第一目标:在30~60分钟内将血压降至一个安全水平。
建议:在给予降压治疗的1小时内使平均动脉压(MAP)迅速下降,但不超过降压治疗前血压的25%。多数学者认为,应在最初1小时内将血压降低约10%,随后2~4小时内进一步将血压降低10%~15%,主动脉夹层除外。
第二目标:达到第一目标后,应放慢降压速度。减慢静脉给药的速度,加用口服降压药物,逐渐将血压降低到第二目标。
建议:在给予降压治疗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约160/(100~110)mmHg。并根据患者的基础血压和具体病情适当调整。
第三目标:若患者可耐受降压治疗第二目标且其临床情况稳定,在以后24~48小时内逐步降低血压至正常水平。
4.注意事项
(1)高血压急症临床治疗宜采用半衰期较短的药物为主,采用静脉给药途径;避免口服或舌下含服快速降压药如硝苯地平。
(2)药物治疗与一般治疗并重,如安静休息、吸氧、维持生命体征平稳、适当镇静等。
(3)如果患者出现局灶的神经系统障碍,除颅压急剧升高外,在脑影像检查前不建议进行急诊降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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