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特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科普)
2021年08月20日 【健康号】 张涛     阅读 9083

您有问题,我来科普,帮您整的明明白白!

话不多说,直接干货:

1.备孕期:

(1)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意思是可接种,不用太担心对孩子不好)

(2)正在备孕的女性可以按照计划接种新冠疫苗(生理期可正常接种);

(意思是可接种)

(3)建议已经开始接种程序(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的备孕期女性暂时采取避孕措施,待接种程序完成后恢复备孕。

(意思是在接种都完成后再考虑要孩子)

2.妊娠期:目前我国仍然建议暂缓接种。

(意思是不建议接种,有数据证实无影响,再接种)

(4)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意思是接种疫苗完成后发现怀孕了,那就先观察,别紧张,别做傻事)

(5)而在未知妊娠情况下开始了疫苗接种程序,建议暂缓后续接种直至分娩,产后完成疫苗补种。

(意思是疫苗打了1针,发现怀孕了,那就等生后再开始疫苗补种)

3.哺乳期:哺乳期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

(意思是哺乳期可接种疫苗,可给宝宝哺乳)

4.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助孕人群:更谨慎的做法是推迟到完成免疫程序后的两个月

(意思是没什么事先等等,观望下,2月后接种问题不大)

5.备孕期、妊娠期和哺乳期的慢性病人群原则:病情控制良好,在医生指导下接种疫苗。

(意思是备孕、妊娠和哺乳,除了病情稳定(当然需要医生判断!),且符合上面的情况,可接种疫苗)

6.高血压血压<140/90mmHg的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当日测血压≥140/90mmHg,血压<160/100mmHg仍可接种,接种后须加强留观;血压≥160/100mmHg,应调整降压药物,待血压下降后再接种(不解释)

7.糖尿病:空腹血糖≤13.9mmol/L的患者可以接种;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暂缓接种。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稳定接种,不稳定不接种(当然也是医生说了算!),用药稳定也可以接种)

8.甲状腺疾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 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暂缓接种。而控制甲状腺疾病的药物如左甲状腺素、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满足情况下可接种,即使目前在用药也是可以的)

9.自身免疫疾病:合并自身免疫疾病的备孕期、哺乳期女性,经风湿科医师病情评估和利弊权衡后,可在疾病静止期间接种相对安全的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美国风湿病学会建议,大部分免疫治疗药物如羟氯喹、丙种球蛋白、糖皮质激素;柳氮磺吡啶、口服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单克隆抗体药物等。

(意思是听风湿病医生的,他们很专业。上面这些药物影响不大)

10.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应与医师讨论,权衡利弊、知情选择后接种。

(意思是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有经验医生的判断)

备注:5-10条是既存在备孕期、妊娠期和哺乳期,同时存在高血压或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一种或者几种。

11.慢性肝病(非肝硬化)患者建议要点:

·(1)慢性肝病患者属于优先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

·(2)病情稳定、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基本正常、无禁忌证及无暂缓接种情况的慢性肝病患者,均应接种新冠疫苗。

·(3)未经治疗且病情不稳定者,或治疗后病情稳定但发生急性疾病或合并其他慢性疾病未得到有效控制者,暂缓接种。

(4)慢性肝病患者接种疫苗期间,不建议停用原有治疗药物。

(5)慢性肝病患者接种疫苗后仍需遵守防疫措施。

(6)慢性肝病患者接种前后应监测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变化。

(归纳下:就是鼓励新冠疫苗接种,稳定可接种,接种时可继续服用原来的药物,仍然需要注意防护,还要和以前一样定期随访原来有问题的指标)

12.肝硬化患者建议要点:

·(1)肝硬化患者在合适时机下应优先接种新冠疫苗,但通过免疫接种产生的即时和长期免疫保护作用可能不完全。

(2)肝硬化患者的疫苗接种应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3)肝硬化代偿期患者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且肝功能正常时,如无其他禁忌证,建议首选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4)对于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建议先行原发病治疗,待恢复为代偿期后再行疫苗接种评估。

(5)重症肝炎/病患者如原发疾病未缓解,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6)疫苗接种期间,如患者正在行抗HBV或HCV治疗,或接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IgG4相关胆管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相应药物治疗,不应停药

(归纳下,就是肝硬化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接种疫苗,先把自己病情稳定,再考虑接种疫苗,接种疫苗的效果可能不如正常人效果明显或长效,但也比不接种强)

13.结核病患者建议要点:

(1)患者有必要在合适时机下采取疫苗接种主动预防新冠病毒。

(2)结核病患者的疫苗接种应经过结核/感染科专科评估后进行,同时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需经相关专科评估后进行。

(3)活动性结核病尚未治疗以及抗结核治疗强化期的患者,建议抗结核治疗进入巩固期病情平稳后再接种。

(4)既往结核病规范治疗结束,以及已进入抗结核治疗巩固期病情平稳的结核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证,均建议接种。

(5)疫苗接种后应维持原抗结核治疗方案及定期评估。

(归纳下,就是目前暂未强制疫苗接种,需要医生根据情况决定,病情需稳定。病情平稳或者停药的建议接种,接种后还要看毛病的)

14.成人风湿免疫病(非备孕、妊娠和哺乳)建议要点:新冠疫苗接种决策应全面考虑个人和社会因素,并由风湿免疫科医师、接种医师、初级保健医师和患者共同执行。

(1)成人风湿免疫病患者病情稳定期如无其他禁忌证,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2)免疫抑制剂的应用可能会降低疫苗的有效性。

(3)绝大多数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应继续使用,无需改变免疫治疗和疫苗接种时间。如患者正在使用甲氨蝶呤、JAK抑制剂、阿巴西普、环磷酰胺和利妥昔单抗,则需进行免疫治疗和疫苗接种时间的相应调整。

(归纳下:就是风湿病复杂。病情稳定可接种疫苗,风湿病的药物大多数是免疫抑制剂,可能会降低疫苗效果,但是是可以接种的,不同的药物疫苗接种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15.目前健康且适龄的儿童进行接种中,但合并一些慢性病、风湿性疾病即使病情稳定,建议等大数据或者有专家指南推荐再进行接种也不迟。(这段是自己总结的,非官方)

每个医生上辈子都是个折翼的(严谨、认真、有负责感、正义感,稍微有些强迫症、可能有洁癖,为生活和家庭奔波的普通人)天使,今天是医师节日,祝我们节日快乐~(审核完估计节日也过去了)。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J]. 中华临床感染病杂志, 2021, 14(2):89-90

2.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 特殊人群(慢性肝病,结核病和风湿免疫病患者)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专家建议[J]. 中华传染病杂志 2021,39(7):398-403

3. 李佳钋,葛云鹏.备孕期,妊娠期和哺乳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建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南解读[J]. 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 2021, 13(6):5

部分资料来自百度百科,部分图片引自百度图片(若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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