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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常用R-GDP方案的基础上,加用靶向药物西达本胺(赠药),以探索能否进一步提高疗效。如果有需要的了解的患者,可以预约我门诊(周三下午,1号楼201房间,必要时来加号)或者淋巴瘤多学科组其他几位专家门诊和专病门诊进一步咨询。
附录:
入组标准:
1) 年龄:18~75岁;
2) 组织学证实的初次复发或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病理学证实CD20阳性。
注1:组织学标本(初诊活检标本,有序贯活检者所有标本均需提供)需经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病理科进行会诊后才能入组
注2:难治性定义:以往化疗没能达到完全缓解,并且残留病灶广泛,临床考虑不适合局部放疗。
3) 以往接受过含有蒽环类方案的化疗
4) 不愿意或者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5) ECOG PS评分:0-1分;
6) 签署知情同意书;
7)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8) 造血功能:ANC≧1.5×109/L, PLT≧100×109/L, Hb≧90g/L;
9) 肝功能:总胆红素、ALT以及AST均<1.5×UNL(正常值上限);
10) 肾功能:Cr<1.5×UNL以及肌酐清除率≧50ml/min;
11) 主要心肺功能指标正常,无明显化学治疗的禁忌证。
12) 有可评价病灶
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HDACi)治疗的患者
无计划接受后续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脑膜或脑实质)累及;
以往接受过一种以上的化疗方案;
HBV DNA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
具有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或存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的使用禁忌;
具有其他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宫颈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HIV以及梅毒活动性感染患者;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以往接受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具有严重的活动性感染;
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病史,包括痴呆或癫痫。
终止标准:
1) 患者撤回知情同意;
2) 患者疾病进展或死亡;
3) 患者出现严重毒性无法接受研究方案。
4) 受试者退出研究;
5) 患者严重不配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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