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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TT该怎么做?
常于上午8~10时开始,受试者空腹(8~10h)状态下静脉取血,在3~5min内口服溶于300ml温水中的无水葡萄糖 75g(如用1分子水葡萄糖则为 82.5 g)。
从服糖第1口开始计时,分别于服糖前和服糖后 30 min、1 h、2 h及 3 h静脉取血送检,测定上述 5 个时间点的血糖值。
OGTT结果如何判读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过 6.1 mmol/L);餐后 0.5~1 h血糖达高峰,但不超过 11.1 mmol/L;餐后 2 h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过 7.8 mmol/L);餐后 3 h血糖恢复至空腹水平(3.9~6.1 mmol/L)。
当静脉空腹血糖<6.1 mmol/L,OGTT 2h血糖<7.8 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正常,为糖耐量正常。
当静脉空腹血糖<7.0 mmol/L 并且 OGTT 2h血糖介于 7.8~11.1 mmol/L 之间,说明人体对葡萄糖的调节能力轻度下降,已达到糖耐量低减(IGT)的诊断标准。
当静脉空腹血糖介于 6.1~7.0 mmol/L 之间,且 OGTT 2h血糖 ≤ 7.8 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尚好,但对空腹血糖调节能力轻度减退,已达到空腹血糖受损(IFG)的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受损(IFG)和糖耐量减低(IGT)皆属于糖尿病前期,倘若不加干预、任其发展,很可能进展为糖尿病。
当静脉空腹血糖 ≥ 7.0 mmol/L 或 OGTT 2h血糖 ≥ 11.1 mmol/L,说明人体处理进食后葡萄糖的能力明显降低,已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影响OGTT结果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1、试验前饮食种类的影响
试验前未指导患者进行试验饮食指导,试验结果可能呈“假阳性”。试验前 3 天,可以正常进食,每天饮食中碳水化合物含量不应低于 150 g,过分节食可造成人为的“糖耐量减低”。
2、药物影响
以下药物造成血糖波动,为排除药物对OGTT的影响,检查前应停药3天以上。
可使血糖增高的药物:噻嗪类、糖皮质激素、醛固酮、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速尿、女性避孕药、消炎痛、氯丙嗪、苯妥英钠和生长激素等。
可使血糖下降的药物:磺脲类、双胍类、对氨水杨酸、异烟肼、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甲状腺药物、 水杨酸、心得安、丙磺舒等。
3、试验前禁食时间过短
禁食时间不足 8 h。试验前一天晚餐后应禁食 8~10 h,但必须进晚餐。
4、试验前饮用刺激性饮料
试验前饮用浓茶、咖啡等刺激性饮料,可引起升糖激素的分泌增加,从而使血糖升高。
5、送检不及时
采取血标本后送检不及时,放置时间过长。
6、应激状态
应激状态下做OGTT,如发热、感染、手术、急性心梗、脑卒中等,在应激过后方可进行OGTT检查。
7、其他疾病
胃切除术后会加快肠道对葡萄糖的吸收,而严重的肝病等患者肝脏不能相应快速摄取葡萄糖,故上述两种情况均不适宜做OGTT,可采用静脉注射葡萄糖耐量试验(IVG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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