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外经三生育篇
2024年01月29日 【健康号】 马彩毓     阅读 130

[原文]
雷公问曰:人生子嗣,天命也,岂尽非人事乎(1)?岐伯曰:天命居半,人事居半也。雷公曰:天可回乎?岐伯曰:天不可回,人事则可尽也(2)。雷公曰:请言人事。岐伯曰:男子不能生子者,病有九,女子不能生子者,病有十也。雷公曰:请晰言之。岐伯曰:男子九病者,精寒也,精薄也,气馁也,痰盛也,精涩也,相火过旺也,精不能射也,气郁也,天厌也。女子十病者,胞胎寒也,脾胃冷也,带脉急也,肝气郁也,痰气盛也,相火旺也,肾水衰也,任督病也,膀胱气化不行也,气血虚而不能摄也。雷公曰黄帝外经浅释·第一卷
女子无子而可以有子矣,不可徒治其胞胎也。雷公曰:天师之言,真回天之法也。然用天师法,男女仍不生子,奈何?岐伯曰:必夫妇德行交亏也(3)。修德以宜男),岂虚语哉。
[注解]
(1)雷公:黄帝之子。嗣:继承、后嗣,指子孙的传宗接代。天命:先天遗传。人事:后天保养。
(2)天不可回,人事可尽:先天遗传无法改变,后天保养是可以尽力而为的。
(3)德行交亏:德行,指夫妇的品德、行为。交亏,德和行都有亏损。
(4)修德以宜男:从现代科学看,此点似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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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彩毓
副主任医师/教授
上海曲阳医院
疼痛科
1 、中西医结合治疗腰间盘突出,腰腿疼痛,坐骨神经痛,颈椎病,偏头痛,眩晕,耳鸣,失眠,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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