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患者的妊娠必须是有计划的,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才可以考虑妊娠:(1)病情不活动且保持稳定至少6个月;(2)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剂量为泼尼松15 mg/d(或相当剂量)以下;(3)24h尿蛋白排泄定量为0.5 g以下;(4)无重要脏器损害;(5)停用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霉酚酸酯等至少6个月;对于服用来氟米特的患者,建议先进行药物清除治疗后,再停药至少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妊娠。尽管按计划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过妊娠生育,仍然有小部分病人在妊娠过程中出现妊娠意外。如果病情加重,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