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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的乳腺癌患者确诊时小于45岁,对于乳腺患者治疗后,许多更年轻的患者并未绝经。她们面临一个生育问题,特别是未生育的年轻乳腺癌患者,不孕的打击可能对本人及家庭关系来说是毁灭性的。尤其是我国二胎开放后,这的确是个乳腺病医生面临的一个迫切而又为难的问题,要想回答这个再生育问题首先要对以下几个问题有全面了解:
1、 乳腺癌治疗对卵巢功能的影响
乳腺癌术后患者要接受持续数月(如连续的细胞毒化疗)到数年(如生物治疗,包括曲妥珠单抗或他莫昔芬辅助治疗)的化疗,化疗会干扰卵巢的细胞分化和逐步成熟的卵泡,如化疗药物环磷酰胺还会直接杀伤卵母细胞,有些药物存在胎儿发生畸形的风险。所以接受系统治疗期间应禁忌妊娠。
应强调一点的是,有研究证实,无排卵的女性即使没有月经周期也有妊娠可能。注意避孕,不可忽视。
2、 乳腺癌患者妊娠是否会加大复发风险及死亡率升高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尚无统一的意见。
英国1997年及美国1994年曾有研究,结论是不会加大复发风险及死亡危险。2007年澳大利亚的研究支持上述结论,但也有研究持相反意见,在服他莫昔芬期间是不宜怀孕的。
有人提出,如有强烈再孕意愿,最好在全部治疗结束后(包括内分泌治疗)至少两年。再考虑妊娠问题,既是如此妊娠与未再怀孕的乳癌病人比,死亡风险也会增加0.16-1.28。
3、 关于乳癌病人哺乳问题
乳癌术后病人健侧乳汁量会下降,放疗(乳腺部分切除术,所谓的保乳术,术后接受放疗)会造成小叶硬化和萎缩,限制了乳汁分泌。
虽有人研究哺乳对乳腺癌的发病有保护作用,但也却会面临上述问题。
我们倾向主张乳癌病人如有强烈再生育的愿望,需完成全部辅助治疗(包括内分泌治疗)后两年再孕,就是这样,死亡风险也会增加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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